在全市文化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时间:2008-03-18 来源:
 

 

市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才福

(2008年3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文化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文化局长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全省文化局长会议以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我市文化工作,部署2008年文化工作任务,同时,表彰一批在文化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借此机会,我代表文化局党组向为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辛勤工作的全市文化工作者表示亲切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厦门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次会议十分重视,市政府郭振家副市长、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和市民盟、民进领导及市各有关部门领导在百忙之中拨冗参加会议,借此机会表示衷心感谢!关于全国、全省文化(文物)局长会议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已经印发书面材料至各位手上,请认真学习贯彻。现在,我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2007年文化工作

2007年,乘着党的十七大的东风,遵循“文化强市”的战略决策,厦门文化工作者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态势,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又好又快地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大格局中,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持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向前发展,文化建设在全面推进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实质性成果。可以说,2007年的厦门文化“盛事不断、喜事连连、硕果累累”,在这一年里,厦门的每个市民都充分享受着文化发展的成果,充分感受着文化带来的喜悦,这每一个成果、每一份喜悦都使我们的精神家园日益富足而生动,让我们在展望美好未来的同时,更清晰地看到厦门文化正朝着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迈进!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厦门文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认真学习宣传和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大举世瞩目,胜利圆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出发,从我国新时期新阶段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平发展的根本要求出发,从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首次把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在党的代表大会上作为重要任务提出;首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新号召,把文化建设摆上空前重要的位置。十七大报告关于新时期、新阶段文化建设重要性的新论断、新要求,表明了我们党对文化建设重要意义的新认识,显示了我们党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影响力的决心和信心,为文化建设提供了大好机遇,也赋予了文化工作者更加崇高的使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的关键时刻,我们第一时间就组织了全市文化系统干部职工抓好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逐步在文化系统上下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高潮。我们要求全市文化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七大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搞好文化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密结合我市文化工作实际,找准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从六个方面着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我市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一是文化建设自觉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服务,不断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二是努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三是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和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四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切实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五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着力弘扬和发展闽南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国际性、全国性和群众性的文化艺术活动。六是大力推进文化活动进社区、进农村,不断丰富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总之,要自觉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和认真扎实、勤奋务实的作风,切实将十七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转化为促进文化发展与艺术繁荣的制度、体制和机制,转化为支持文化建设的有效政策和措施,转化为文化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项目,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推波助澜。 

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对厦门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厦门和贾庆林主席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周年庆祝大会上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提出的“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及文化部、省文化厅和市委宣传部有关文化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战略决策与厦门市“文化强市”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厦门市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切实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为“文化强市”建设注入了崭新活力,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涌现了诸多亮点。

(二)精品创作成绩斐然,整体实力稳步提升。2007年,是我市戏剧创作参评、参演层次最高、密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我市戏剧创作与表演在全省、全国产生的影响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其中的“重头戏”莫属歌仔戏《邵江海》和音乐话剧《雁叫长空》。去年来,歌仔戏《邵江海》一举获得“中国戏曲学会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优秀剧目奖和中国戏曲艺术政府最高奖“文华大奖”,并入选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取得第十二名的好成绩。由厦门市歌舞剧院创新编排的音乐话剧《雁叫长空》也在第十届中国戏剧节上脱颖而出,喜获优秀剧目奖及导演奖。同时,该剧还以一流的剧场、精彩的展演、公益性低票价为品牌定位,走进社区,走进校园,引起极大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可谓“名利双收”。此外,厦门艺校和小白鹭民间舞团代表福建省参加首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荣获“优秀教育成果奖”。该团排演的哈尼族群舞《釯之灵》在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杯”比赛中荣获“十佳表演奖”和“十佳创作奖”,群舞《把根留住》获得第七届全国舞蹈比赛优秀创作奖。我们的艺术创作整体实力也是稳步提升,在“福建省第五届百花文艺奖”评比和“福建省第六届‘武夷奖’中青年演员比赛”中,我市的戏剧组获得了1金,4银,6铜的成绩,音舞组将于今年4月赴福州参加决赛。去年,我们还组织对全市各专业剧(节)目及艺术单项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金鹭大奖2项,优秀剧(节)目奖2项,优秀组织奖2项,优秀单项奖26项,优秀新人新作奖2项,剧(节)目奖1项,单项奖39项。这些充分证明我市舞台艺术精品创作表演水平有所提高,艺术人才的培养力度有所增强,艺术创作与生产的整体实力正在逐步提升。

(三)文化活动空前活跃,文化氛围日益浓厚。2007年,我们举办了一系列有影响、有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各异的文化活动,城市

的文化品位与文化魅力得到显著提升。着重打造了“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和“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两大品牌文化活动。其中,名震两岸的“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不仅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突破,而且实现了两岸文化交流的成功对接,极大地推动了两岸民间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不仅被厦门市列为2007年两岸文化交流的重大项目,还被列入文化部、国务院台办2007年的对台文化交流重点项目,经过多年打造,已逐步发展成为两岸同胞开展艺术交流、畅叙友情的重要平台。“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在我市成功举办,并以其“规格高、规模大、水平高、内容丰富、宣传到位、网上直播、企业赞助、服务良好”等特点赢得海内外的广泛赞誉。一年来,我们还相继举办了各类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如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焰火文艺晚会、第六届中国(厦门)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开幕晚会、特区建设25周年文艺演出、国际龙奖IDA年会文艺晚会、庆祝党的十七大大型文艺演出等等,这些多种类、多层次、多风格的演出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真可谓“文化精彩无时不在、文化盛宴全民共享”。

我们的群众文化活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热火朝天。其中,2007中国漆画展暨厦门国际漆面邀请展首次升格为国际性展览使2007年的厦门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亮点更突出、规格更高、特色更鲜明第十一届南乐唱腔比赛扩大交流平台,首次在岛外举办,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为“南音”的深入、普及与弘扬做出了积极贡献。湖里区选送的音乐节目《咱的故乡》在第十四届全国“群星奖”评选中荣获第十四届“群星奖”的“创作奖”。市文化馆中老年民间艺术团在香港举办的“金紫荆花”中老年艺术大赛中荣获两项“金紫荆花大奖”和组织金奖;海沧区选送的古诗联袂《悯农·春晓》获“金紫荆花”青少年音乐、舞蹈艺术大赛的“金紫荆花大奖”。市文化馆少儿艺术团在参加第四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中获“小荷之星”金奖。全年,共举办各类节庆演出86场;举办各类艺术展览50余场,参观人数达20多万。这些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市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与全面繁荣,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群众的审美情趣和文化需求

(四)基础建设日臻完善,文化服务惠及市民。2007年,我们着重加强公益文化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厦门市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首先是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建设了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南音阁、小白鹭民间舞团团部等一批文化艺术场馆。厦门文化艺术中心落成并对外开放是厦门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当之无愧成为2007厦门文化的“热点”。文化艺术中心以其高雅时尚的建筑风格、现代一流的文化设施、人文个性的服务理念,已经逐步成为福建乃至全国文化设施建设的代表性项目。通过近一年的运营,已陆续接待观众达100多万人次,各类参观团体800多个。其中,接待副部级以上领导近百人次,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与此同时,正在建设的小白鹭艺术中心项目进展顺利,闽南戏曲艺术剧院项目建设有新进展。同时,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和布局的均衡化,加大对岛外和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批区级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被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工程得到较好落实。

其次,公益文化事业在不断创新中得到较好发展。市图书馆逐步完善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全年共接待读者597476人次,办理借阅证24812个,举办读者活动76场。市少儿图书馆着重加强三级公共文化网络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和改善了我市儿童“看书难、看好书、看新书更难”的问题与现状,全年新增汽车图书馆3个、集体用户8个、联网分馆10个、分馆流通点7个;流通图书970851册次,接待读者923318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和22.9%。市文化馆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的指导,新建基层辅导点、示范点18个,辅导各类团队30多个,辅导人员达数千人;相继举办各类公益性培训班、研讨会63期,参加人数达1950人;深入嘉莲街道、商业学校、国贸码头、海沧区吴冠村洪金锭“曲艺之家”等开展调研和艺术辅导,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市博物馆圆满完成难度很大的跨海搬家,重点抓好古石雕大观、厦门历史、中国民族民间乐器、闽台民俗陈列等重大陈列展,并成功引进《表铜佛像展》临时陈列,取得良好反响。郑成功纪念馆改版陈列荣获福建省首届文博成果二等奖(陈列系列第一名)。思明、湖里、集美、同安等区顺利完成全市第二次文化馆评估验收工作,受到福建省文化厅表扬。思明、湖里、集美区荣获省级先进文化区称号。

我市的文化惠民工程得到较好落实。去年,我们积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和社区流动,深入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送书送戏下乡工程、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工程、艺术扶贫工程、文化进社区、公共读书日等文化惠民项目,使我市文化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全年,各专业与业余文艺团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下基层、下军营,举办不同风格的文艺演出200多场。厦门市电影公司配合“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下农村放映电影4571场,并结合全市“廉政教育进农村”、“温馨家园电影进社区”活动,组织为全市农村党员干部和社区群众放映电影920场,为推动厦门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厦门”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市场健康繁荣。2007年,我市的文艺演出、娱乐网络、钢琴制造及艺术培训、商品油画、文物艺术品拍卖、电影放映、游戏动漫等一批骨干产业群体迅速发展壮大,初步形成规模。截止2007年12月底,厦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总增加值为102.948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 7.48 %,比2003年增长63.34%;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13.62万人。去年,我们还组织推荐了一批全国、省级品牌文化企业及基地项目。其中,厦门三乐钢琴有限公司、惟艺漆线雕有限公司及乌石浦油画等6家企业参加全国“2007-2008年度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评选;厦门蔡氏漆线雕、厦门三乐钢琴有限公司、厦门闽台戏曲大观园等3家单位入选中国文化产业项目资源库,并编入《2007中国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手册》;厦门三乐钢琴有限公司、惟艺漆线雕有限公司、厦门易购网络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参加福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评选。

在繁荣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始终抓好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不断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在对网吧、娱乐市场、音像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清查打击和扫黄打非工作方面下足工夫。在音像市场管理方面,突出抓好“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区域性整治”、“反盗版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违规违法行为。全年,共销毁盗版音像制品86812片。在网吧市场管理方面,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重点,加强网吧监管。组织指导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区成立“网吧行业协会”,提升网吧行业自律水平。完成网吧监控软件技术升级,为新审批“网吧”安装经营管理软件,指导协调网吧经营者与微软公司解决网吧使用侵权软件等问题,实现科学有效监管。在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方面,通过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日常监管,并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项整治,使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日趋规范。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各种制度,逐步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六)文物保护有新进展,文化传承全民关注。2007年,我们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使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2007年3月,全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研讨会在厦门召开,国务院、文化部、福建省领导对厦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6月,文化部批准福建省设立首个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厦门首当其冲设立全国首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单一项目保护迈入整体性保护范畴,实验区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全市共有5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20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6个项目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厦门市歌仔戏获得文化部首批“文化遗产日”奖。

我市的涉台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也始终走在全省前列。2007年,在文物普查的基础上,认真筛选、论证了45处涉台文物古迹报市政府核定公布。市政府于2007年11月正式公布了《厦门市第二批涉台文物古迹名单》共31处。至此,厦门市已公布的涉台文物古迹达63处。我市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也已全面启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家组及市、区两级普查队伍,制定了《厦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扩大会部署工作,完成了普查人员的培训。同时,通过抢救性挖掘与保护,一批文物古迹得到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此外,各类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文物安全建设、文物执法等基础性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可以说,通过政府的大力推动、社会各界的广泛呼吁,厦门市民那种“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历史,造福后代子孙”的意识已初步形成,全市市、区、镇(街)、村居(社区)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基本建立,保护文化遗产的氛围更加浓厚、机制更加完善、队伍更加健全。

(七)对外交流进展顺利,对台交流全面展开。2007年,我市的出访、来访交流项目合计36批次,742人次。其中,出访项目26批次,525人次;来访项目10批次,217人次。出访项目中对台交流12批次,296人次;来访项目中对台交流2批次,106人次。

在对外交流方面,全年组派各类表演、展览团体及人员赴埃及、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进行学习交流,涉及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各层面。其中,由厦门歌舞剧院青年民族乐团和厦门艺术学校组成的厦门青年文化代表团赴瑞典、荷兰演出,受到当地市民的热烈欢迎。厦门爱乐乐团到德国等欧洲国家进行为期23天的巡回演出,取得极大成功。此外,陆续接待斯洛伐克驻上海总领事、美国巴尔的摩厦门友好协会主席、日本市历史文化协会负责人、德国驻广州总领事等来厦交流访问,协助土耳其民间舞蹈队和奥拓曼乐队在厦举办一系列文艺交流演出,丰富了厦门的文艺舞台。

对台文化交流方面,充分利用对台区位优势,整合地域文化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对台文化交流活动,受到国务院台办和文化部的充分肯定和表扬。其中,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将厦门市对台文化交流活动推向新的高潮,为两岸文化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相继举办的“台中美术展”、“海峡两岸三地美术作品展”、“海峡两岸抗战戏剧研讨会”、“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学术论坛报告会”等系列展览与学术研讨活动,极大丰富了两岸文化交流的内容,扩大了交流的范围,使两岸文化人和学者进一步增进了友谊与了解。此外,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一行赴台湾省各县市进行“白鹭展翅、台湾高飞”巡回演出,举办中国优秀民族民间舞蹈晚会11场,并与当地艺术院校、团体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在台湾引起极大轰动。爱乐乐团赴台湾演出取得成功。厦门市金莲升高甲剧团、厦门翔安民间戏曲学校多次组织大规模的演出团体赴金门商演,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有力推动厦门文化贸易的繁荣发展,进一步扩大了闽南文化在台的影响。郑成功文物首次赴台展览,获得良好成效,为两岸文物交流活动打下良好基础。翔安区组织的文化交流团到金门举办“墨香两岸”郑晨钟个人画展,在金门掀起一片热潮。同安吕厝华兴芗剧团赴金门进行交流演出,为联络两岸乡亲情谊,推动两岸民间传统文化技艺的传承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八)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自身建设日益完善。2007年,我们以文化创新为动力,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持续推进文化系统各方面建设。其中,重点抓好本系统各专业岗位设置的初期摸底工作,以市图书馆列为市里岗位设置试点单位为抓手,做好市图书馆岗位设置方案。认真完成文化馆、博物馆机构内部整合及湖滨影剧院撤消后的人员安置扫尾工作。进一步细化新华影剧院的撤编改革方案。各专业艺术团体的改革也按“一团一策”的要求,积极开展调研。此外,还加强了文化部门思想作风、组织队伍、廉政勤政、精神文明等各项建设,着重强化系统内部管理,使全市文化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与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与战斗力明显增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宣传部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市文化工作者辛勤努力,全市各界和市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我市文化建设与党的十七大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厦门在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中作示范当榜样以及又好又快地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我市文化艺术质量高、市场竞争力强且具有全国影响的优秀剧(节)目还不够多;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匮乏,尤其是艺术领军任务、学科带头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的数量、水平与厦门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建设仍然薄弱,农民的文化生活相对贫乏;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性制约和障碍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文化市场的监管手段和能力有待提高,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文化遗产保护面临许多新问题,区级文化遗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文物执法队伍不健全,发生破坏文物案件时,执法工作难以及时到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清醒认识,客观分析,认真加以改善和解决。

二、主要成效、经验与启示

(一)主要成效

一年来,我市文化艺术工作者坚持用文化营造和谐氛围,以文化推动社会进步,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在“精品与普及共求共建与共享合拍、传承与挖掘并举、规范与投入同步、管理与保护互动”等方面表现突出,为厦门在构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中作示范当榜样,为厦门又好又快地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文化条件和文化支撑。

1、突出品牌,扩大影响我市在创作文化精品、打造文化品牌中下了不少工夫、做了不少工作,在内外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一是打造艺术品牌。“一个剧目”,歌仔戏《邵江海》连创佳绩,取得重大历史性突破,使我市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步入全国优秀行列;“一个音乐话剧”,音乐话剧《雁叫长空》创新思维,精工细作,取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二是创建活动品牌。“一节”即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一赛事”即中国国际钢琴比赛,“一展览”即“中国漆画展”,它们的成功举办,为提升厦门城市文化内涵与品位,扩大城市知名度与影响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三是发展院团品牌。“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蜚声海内外,成为厦门城市文化的“烫金名片”;“歌仔戏剧团”凭着“邵江海”精神,在全国戏曲艺术界名声鹊起;“南乐团”创新改建,重焕生机,为弘扬发展南音文化做出有益尝试;“爱乐乐团”通过政府扶持、企业赞助、自主办团的方式,成为我市文化体制创新的典型。四是培育产业品牌。“商品油画业”经过多年扶持培育,已成为全球三大商品油画基地之一;“钢琴制造及艺术培训业”以钢琴生产为龙头、以琴行建设为重点,再辅以钢琴艺术培训,形成了与钢琴艺术紧密相联的产业链,促进了厦门钢琴艺术品牌的建立;“电影放映业”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行业竞争力一直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动漫游戏产业”短时间内迅速崛起,已发展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生力军”;“文物艺术品拍卖业”以“一流品质、良好信誉”逐步走出福建,走向全国;“娱乐网络业”红红火火,年营业额达7亿多元,极大地促进了我市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

2、突出共享,追求和谐。我们始终坚持把文化作为构筑和谐、实现和谐的手段和渠道来推动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一是追求多样性。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为此,我们在推动文化建设上始终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进一步拓展社区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文化空间,使广大群众时时处处都能沐浴在浓厚和谐的文化氛围中。同时,坚持开展高品位、多层次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运用较为齐全的设施和雅俗共赏的文化表现形式,用文艺活动占领群众文化活动空间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群众的审美情趣和文化需求。二是突出群众性。我们文化馆为龙头,以区文化中心、镇(居)、村文化馆(为依托,以群众文化队伍为主体,统筹整合全市文化资源,形成面向社会、贴近生活、覆盖面广、服务群众的文化网络,联合社会各方力量,进行联动、联资、联办、联谊,组织开展各种文化培训、文艺演出、展览交流,形成了政府主导、文化协调、多方参与、文化共建、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三是构建和谐性。在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与市民价值取向、审美水平的契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传统习俗与现代人文景观相结合的角度,充分展示闽南文化的特色,融合中外文化内涵,增强文化建设的亲和力和吸引力,以文化凝聚人心,让全市人民在各类文化活动中接受教育、感受快乐、享受文明,在求知、求乐、求美的过程中逐步养成文雅的言谈举止和健康的价值取向,推进城市居民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同时,我们还陆续建设了一批集文化、旅游、休闲为一体文化基础设施项目,让市民更好地享受文化的浸润、熏陶和感染,以此实现文化提升素质、文化引领发展的目标。

3、突出管理,追求繁荣。在推进文化建设的同时,我们始终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从规范管理与保护的各项措施入手,实现了管理与开发、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使文化事业呈现一派健康繁荣景象一是在管理中规范。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始终坚持繁荣发展与规范管理并举,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加强对各区的指导监督,通过调动和整合社会各方力量资源,实现对文化市场的齐抓共管和长效管理。同时,重视文化系统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能力建设,做到管好宏观,激活微观,把好导向、抓好大事,以管理促进效益,以管理提升水平。二是在保护中开发。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门成立了文物管理保护委员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市、区、镇(街)、村居(社区)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并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普查、发掘、鉴定,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6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9处。在此基础上,通过抢救性挖掘与保护使一批文物古迹得到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良性结合。三是在发展中繁荣。管理只是手段,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健康繁荣才是目的。我们通过政策引导、合理规范、优化服务等措施,努力引导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推动了我市一批骨干产业群体发展壮大,形成规模,扩大影响。文化产业已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突出优势,展示实力。厦门的文化工作者始终树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意识,勇于开拓,大胆创新,文化工作的许多方面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一是龙头带动作用。我市的专业艺术、群众文化、市场管理、涉台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台文化交流等工作成绩显著、特色鲜明,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充分发挥着文化的示范带头作用,有力推动了厦门“文化强市”战略目标的建设。二是示范性建设。(1)对台文化交流队伍建设。厦门是全国对台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受海内外瞩目,更是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长期以来,我市的对台文化交流工作进展顺利,两岸文化交流日益频繁,互动良好,已初步形成了“两多一高”的趋势,即出访的文艺团体批次多、人数多,艺术交流水平高,在对台文化交流中的主力作用日益突显。(2)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我市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成立全国首个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得到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极高评价。(3)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厦门文化艺术中心的建成并投入使用,使我市的文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并一跃进入全国同类城市的先进行列。通过近一年的运营,该中心已逐步发展成为真正惠及全市人民的重要文化艺术活动场所,使厦门城市功能不断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化强市”奠定了坚固基石。

5、突出特色,展示风采。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文化自身优势,注意整合各类文化资源,以闽南文化为核心,重点突出文化的时代特色、地域特色和创新特色,逐步增强厦门文化的张力与活力,形成了厦门城市文化的独特魅力。一是突出时代特色。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同时,我们敏锐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善于吸收国内外的优秀文化成果与成功经验,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实践创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发展和谐文化,努力创造了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如,歌仔戏《邵江海》、音乐话剧《雁叫长空》等。二是突出地域特色。我们大力保护和发展闽南传统优秀文化,充分发挥厦门“五缘”优势,加强对台文化交流,创作了一批富有闽南特色的优秀文化精品和文化品牌,如举办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南音唱腔比赛等大量富有闽南特色的大型文化活动,进一步扩大了闽南文化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三是突出创新特色。我们着眼于文化的创新发展,从最关键、最需要的地方入手,推动文化在观念、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及传播手段等方面的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文化运行机制,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不断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更好地激发了文化创造的活力与动力,“改革创新是发展繁荣文艺事业的根本出路”已成为文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识。

(二)经验与启示

一年的文化发展实践为我市文化建设提供了多方面的宝贵经验和启示:一是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建设,始终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确立正确的创作导向和工作导向。三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文化建设全过程,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四是必须坚持弘扬中华文化,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五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始终把繁荣和发展作为文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六是必须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大投入,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七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繁荣发展。

三、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更是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又好又快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在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文化工作会议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与我市文化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当前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大力推进文化建设。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文化厅(局)长、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用正确理论指导文化工作实践。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文化厅(局)长、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文化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穿今后文化工作的主线。全市文化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刻认识新时期党对文化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继续围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围绕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围绕加强文化发展战略规划等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我市文化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对策措施。要通过学习贯彻,增强文化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质与业务水平,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以打造文化精品为中心任务,着力抓好文化品牌建设。艺术精品多,优秀人才多,品牌活动多,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自觉主动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为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根本任务,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为文化工作创造和谐的环境、宽松的氛围和必要的条件,充分调动广大艺术家和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创作出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精髓、深受人民欢迎、具有时代精神的优秀艺术作品。同时,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及2008北京奥运会,加强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着力推出一批讴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伟大成就和喜迎奥运会的优秀文艺作品。2008年,在文艺精品创作方面,要组织创作一批反映厦门特区建设和成就的大型交响乐,为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献礼。抓紧完成大型交响音乐史诗《海峡》的创作和生产。力争创作编排新剧目参加省二十四届戏剧会演,修改复排剧目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弘扬闽南文化,筹划南音交响乐和闽南组曲《闽南随想曲》的创作,积极促成高甲剧团随文化部赴台演出,推动小白鹭民间舞团闽南特色舞剧的排演工作。在品牌文化活动方面,努力办好第二届中国少儿合唱比赛、第二届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全国专业院校钢琴比赛、闽南语原创歌曲大奖赛等大型赛事和品牌文化活动,积极配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市“台交会”、“9.8”投洽会等全局性重大活动开展配套文艺演出及活动,认真完成重要节庆日的指令性及接待性演出任务。

三、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2008年,我们要加大投入,继续推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厦门市文化基础设施布局规划》,逐步完善文化艺术中心和中山南音阁建设,推动小白鹭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并于年底投入使用,积极促进闽南戏曲艺术剧院项目和厦门剧院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指导督促杏滨街道文化广场、湖里高殿社区文化中心等区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力度,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步伐,尽快覆盖全市社区和农村;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开展主题电影放映活动;推进送书送戏下乡、文化进社区、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艺术扶贫、公共读书日等文化惠民项目建设。要组织召开全市群众文化理论研讨会,依托市区文化馆(站),开展2008厦门市农民文化艺术节、2008“温馨厦门 庆元宵”广场文艺演出、“庆奥运”专场民族音乐会、第三届厦门市社区秧歌舞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发挥文化艺术中心的综合文化功能,举办贺新春全国动漫作品展、台湾艺术家法国沙龙学会会员作品展览、“2007’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暨厦门版画展”、闽南风雕塑作品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美术馆馆藏作品展、海峡两岸书画作品展、厦门市建筑与交通风光摄影作品展及外来员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等一系列富有文化内涵、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展览与活动。做好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迎接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验收工作。加强闽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建设,扶持培育金炳拍胸舞、莲花褒歌及云埔民族表演基地等农村文化队伍。

四、以发展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为重要手段,又好又快地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繁荣。要继续坚持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战略,扶持培育我市的文化产业品牌、基地和产业集群。今年,要制定完善厦门文化产业规划,制定产业优惠鼓励政策和措施,创办市区两级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扶持和培育演艺业、数字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创意设计业、艺术品业、艺术品与古玩拍卖业、文化艺术品制造业、高端娱乐业和艺术培训等骨干产业集群,重点优化和提升商品油画产业基地,举办厦门油画展览拍卖会、厦门画廊大联展及厦门艺术收藏品展览拍卖会等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基金的设立,并逐步建立起政府文化政策引导下的多元化产业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以首届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交易会为平台,积极推出厦门市的文化产业招商目录。成立各类文化产业协会,加大厦门优势或潜力文化产业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行业评比,做好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推荐、评选工作,打造文化产业品牌。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带动文化市场全面健康发展。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配合全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活动,积极探讨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指导和推动各区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做好网吧监控平台的维护与技术升级工作,加强对网吧业者擅自卸载监管软件脱离监管的检查与处罚力度;协同公安、电信等相关部门,形成网吧联合检查机制,严厉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继续深入开展音像市场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和歌舞娱乐市场的经营秩序,加大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全市涉外营业性演出的监管,认真做好涉台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工作,深入开展“娱乐场所阳光工程”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黄扫非”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文化市场整治工作。成立市网吧协会和市娱乐协会,通过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良性发展,进一步转变与提升网吧和娱乐行业的形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大文化市场管理立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统一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标识,规范文化市场执法行为,并配合新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出台,举办1—2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五、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根本目的,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途径和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思维,推动发展,积聚力量,增强后劲。要按照省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厦门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厦门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扎实完成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各项任务。切实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艺术院团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改革任务,推进改革取得新进展。要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要紧抓重塑市场主体这一关键环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切实解决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难点问题。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研究改革的操作方案,提出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及需要研究制定的配套政策,努力推进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主要抓紧完成博物馆、郑成功纪念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内部整合,推动书画社并入文化馆(美术馆),实施图书馆岗位试点聘用工作,继续推动并完成湖滨影剧院、新华影剧院撤消后人员分流工作。充分做好专业艺术团体“一团一策”的改革调研工作,推动改革取得新进展。

六、以文物的保护与利用为根本方向,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8年,要启动《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早期建筑规划》编制和第七批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抢救保护一批濒危的文物建筑,如林祖密故居、中共厦门工委旧址等。做好江夏堂、瞰青别墅的维修工程及“八二三炮战纪念址“的产权置换及“妙法林”征地拆迁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分区、分片进行实地调查。进一步加强涉台文物古迹保护,为第二批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竖立保护标志。努力推进厦门博物馆新馆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厦门历史展以及闽台民俗展及古石雕大观二期展览布展工作。继续推进郑成功纪念馆“三贴近”活动,把郑馆建成全市爱国主义教育的示范基地。完成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和闽台中医药博物馆建设,举办厦门经济特区纪念馆展和闽台医史展。切实推进“厦门抗战纪念广场”建设工作,争取在2008年完成项目立项、征地拆迁和设计工作。加大文物执法力度,组织区级文物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定期报告制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我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度,牵头协调全市各区落实《厦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方案》,力争使厦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其中,挂牌成立“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理论研讨会,积极开展厦门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培训工作,力争使“闽南童谣”、“讲古”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举办第二届元宵莲花褒歌比赛、闽南童谣专场晚会、第十二届南音唱腔比赛及“第三个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筹备出版《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等。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开展全市古籍普查。

七、以继承和弘扬闽南优秀传统文化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对外、对台文化交流。要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文化工作的规划与要求,充分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和力量,发挥闽南文化的优势,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大力实施文化“走出去”,鼓励支持我市文艺团体出国、出境演出交流。今年,拟组织南乐团和歌舞剧院民乐队赴荷兰交流演出;组织南乐团于中秋期间赴印尼参加庆典演出;组织歌仔戏剧团赴新加坡交流演出;组织厦门青年民族乐团参加第37届维也纳国际青年节交流活动;组织市美术馆馆藏漆画作品赴欧洲展览;组织少儿图书馆业务骨干赴美国进行馆际交流。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构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要求,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和厦台实际,深层次地开展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要从交流走向合作,共同打造对台文化交流的品牌活动,做大做强“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继续办好“2008年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第三届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两岸舞台美术研讨会”等两岸重大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实施“入岛”战略,整合力量,优势互补,推动文艺团体赴台赴金交流演出,拟组织歌仔戏剧团参加2008年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组织高甲戏剧团、南乐团赴台交流演出。促进两岸文物交流活动的开展,推动举办“海峡两岸文化遗产保护论坛”。积极推动山海协作工作,加强与漳州、龙岩、赣州等地文化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文化交流力度,开展文化项目协作,深化合作内涵,提升交流协作水平,着力推动音乐话剧《雁叫长空》到龙岩等地进行交流演出。

八、以提升素质水平为根本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文化系统自身建设。抓好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系列活动。以成立文化局直属党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做好文化系统党组织“三级联创”工作,做好发展党员、“推优”等工作。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支撑。要加强对直属单位班子的考核,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拟与文化部人事司共同举办一期文化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文化系统干部队伍整体水平;抓紧出台《厦门市艺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加强本系统拔尖人才、“五个一批”人才的管理和培养;继续做好接收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工作。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阳光透明、廉洁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文化系统各类评审、评比、招标等工作项目的专家、评委库。发挥文化部门人才、资源、阵地优势,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举办全系统专兼职纪检委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确保局党组、行政做出的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继续做好财务管理、审计、安全综治、保密、信访、公文信息、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市民盟、民进等民主党派的联系。

 

同志们,新的形势激励着我们,新的任务召唤着我们。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努力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作示范当榜样、又好又快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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