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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厦门市文化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网址为:http://www.xmculture.gov.cn
1、责任单位:厦门市文化局
2、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3、第一责任人:罗才福(党组书记、局长)
4、具体负责机构:局办公室
5、责任部门:局属各处室
二、采用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及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设立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办公楼一楼政务公开栏及电子触摸屏等。
3、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局网站及资料索取点等。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厦门市文化局办公室。咨询电话:5371902;传真号码:2031826;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whjxxgk@xm.gov.cn。咨询时间: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我局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所填写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文化局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填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我局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我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若我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如需收费,我局将按照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经我局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减免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我局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应该告知申请人,并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局监察部门申诉、投诉或举报(联系电话:5371913;办公地址:厦门市文化局监察室),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 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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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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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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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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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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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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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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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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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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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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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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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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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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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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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信息内容描述:
本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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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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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方式 |
自行索取□邮寄□电邮□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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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费用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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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申请表应该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2、个人提出申请,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费用减免,需在本表中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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