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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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主要通过厦门市文化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网址为:http://www.xmculture.gov.cn

1、责任单位:厦门市文化局

2、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3、第一责任人:罗才福(党组书记、局长)

4、具体负责机构:局办公室

5、责任部门:局属各处室

二、采用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及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2、设立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办公楼一楼政务公开栏及电子触摸屏等。

3、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局网站及资料索取点等。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局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厦门市文化局办公室。咨询电话:5371902;传真号码:2031826;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邮政编码:361012;电子邮箱:whjxxgk@xm.gov.cn。咨询时间: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我局网站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所填写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文化局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填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我局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我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若我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如需收费,我局将按照本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经我局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减免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我局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应该告知申请人,并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局监察部门申诉、投诉或举报(联系电话:5371913;办公地址:厦门市文化局监察室),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 厦门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组织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代码

 

联系人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信息内容描述:

 

 

 

 

本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理由:

所需信息方式

自行索取□邮寄□电邮□其它□

是否申请费用减免

 

说明:1、申请表应该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2、个人提出申请,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费用减免,需在本表中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